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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至9月全省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黑安监〔2017〕106号)
       编辑:后台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6       访问量: 次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7年1—9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1至9月,各市(地)共报送各类事故106起、报送信息154件,其中重大事故1起、报送信息5件,较大事故11起、报送信息44件,一般事故94起、报送信息105件。在17个市(地、系统)中,伊春、黑河、牡丹江市能够做到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全面、准确。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事故报告首报不及时。一些市(地)未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信息渠道获取不畅通,报送工作不主动,交通事故和煤矿事故报告不及时是当前事故信息报告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

5月27日,鹤岗市兴阳煤矿发生锯片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鹤岗市安监局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6月14日,肇源驾驶员王希军驾驶黑EG9567号解放牵引车牵引黑EF979号油罐车行驶至肇州县明沈路,与王守东驾驶黑EK0968号速腾轿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大庆市安监局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7月22日,鸡西市密山市方虎公路黑E0T325号别克轿车与黑DK1601解放自卸货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省安全监管局多次电话催促下,鸡西市安监局至今仍未上报该事故信息。

(二)事故跟踪续报不到位。个别市(地)属地化报告原则落实不到位,事故跟踪续报不及时,影响事故信息的准确性和报送及时性。

9月13日,鸡东县裕晨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鸡西市安监局虽然第一时间对事故信息进行了首报,但没有做好事故信息的续报和终报,致使省局未能及时掌握后续事故发展情况和遇难人数变化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事故信息报告“主渠道”畅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和跟踪续报意识。加强部门协作与联动,理顺事故信息报送、传递机制,拓展信息获取方式、方法,争取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事故信息报告“主渠道”畅通。

(二)建立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快速报告机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或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民航、地铁、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敏感事故信息,在逐级报送同时,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快报至省局,随后在30分钟内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省局报告事故信息。其他工商贸领域亡人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强化报告审核,规范事故信息报告要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事故信息报告的核实和把关工作,进一步强化事故信息即时报告、核实报告和跟踪续报工作,切实解决事故信息报告中存在的报送迟缓、要素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事故信息报告能力。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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