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
    黑安办发〔2018〕20号
  • 发文单位:
    安委会(办)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起草处室:
    监管三处
  • 公文种类:
    通报
  • 发文日期:
    2018-04-19
标       题:
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8〕20号 )
公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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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8〕20号 )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9       访问量: 次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下发以来,在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亲自部署和组织推动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扎实有效开展工作,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落实风险排查及建档管控工作。一是通过统一的风险排查表格和风险排查标准,全省共排查安全风险点103455个,其中,红色风险652个、橙色风险6497个、黄色风险26481个、蓝色风险69825个。二是持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推动企业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辨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195个,其中,一级33个,二级18个,三级76个,四级68个。三是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平台,构建省、市、县、企业四级管理体系。

(二)统筹协调推动责任落实。一是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报审稿)》,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省安委办根据需要,补充调整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5个增加至24个。四是将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对各市地、各相关中省直部门的责任制考核内容,并逐年增加考核权重。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导则》、《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二是将“黑名单”制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禁限控措施,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将化工项目产业布局纳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明确油头化尾、煤头化尾、粮头食尾产业发展布局。

(四)牵头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实施和组织推动作用,多措并举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会同工信部门组织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从安全生产角度,提出列为搬迁改造对象的“省9条”标准,目前已明确将88家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对象,搬迁改造工作稳步实施。二是强化建设项目源头管理,按照安全评价细则、专篇编制导则、审查要点等相关要求,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在基础设计阶段全部开展HAZOP分析。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明确审查部门、企业、中介单位及专家在颁发许可过程中工作职责和标准,由基层安监部门和中介机构“双确认”闭合管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四是建立退出机制,对安全管理滑坡、设备设施标准降低、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注销、撤销安全许可,已累计退出152家。五是巩固、提升并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管理,全省18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721家加油站(油库)、12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标。其中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达到一级水平,340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加油站(油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到二级水平。

(五)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属地安全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总体部署,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进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哈尔滨市委托国家安科院率先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工作。牡丹江市政府安委办制定了《关于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联合审批的通知》,从2017年6月1日起,相关项目在立项阶段实施规划、国土、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大庆市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建立A级要素和专家投票否决制度,仅2017年,受理的52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就有15个审查未予通过。绥化市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切实推动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落实落靠。七台河市多年来坚持政府出资,聘请国内煤化工领域资深权威专家排查隐患,整体提高煤化工企业管理水平。

(六)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部门监管职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工作力度、措施强度不断加大。省发改委严格执行项目在安全、环保方面的准入规定,开展重大项目核准评估论证,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规范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巩固提升油气管道整治攻坚工作成果,制定《黑龙江省2017—2018年油气输送管道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源头管控。省住建厅推动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项目施工样板制度,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执法监督检查。省环保厅加强危化品废弃处置,稳步提升专业处置企业处理能力,不断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废弃危化品,消除安全隐患。省交通厅牵头开展道路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推动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省商务厅牵头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853件,立案552件,移交司法机关20件,罚款534.9万元,关停取缔或拆除醇基燃料加注站、撬装站及各类黑加油点181处,破获成品油犯罪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教育、公安、质监、邮政、铁路、民航等部门深入推动高危化学品管控,结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台账,落实管控措施。

(七)不断强化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全力推动各级,尤其是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人口总量、经济总量、企业规模和数量,明确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标准,累计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435万余元和省级资金5000余万元,用于加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二是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2180万元,专项用于采购我省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2757台(套),有力推动了我省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三是组织省内化工企业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国际性应急装备展览会,采购并配备国际先进的安全应急物资装备,给予财政补助874万元,鼓励化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国际安全标准、先进管理经验,防范重大事故。四是争取省财政800万元补助资金,组建了8支政府、企业共建的地方骨干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争取财政专项建设资金800万元,筹建省级东部煤化工应急救援队,提升煤化工企业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开展政企联动应急演练,编制应急处置卡并加强应急知识培训。目前,我省危化品企业全部编制了预案,预案总数为13794部,其中,综合预案3478部,专项预案2194部,现场处置方案8122部。

(八)积极推动宣传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学习、讨论、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化品的科学认知水平。二是积极推动化工管理人才培养。黑龙江技师学院、大庆技师学院、中国一重技师学院等院校通过与相关企业开展定向培养、校企合作、技术培训等,加强了人才培养与就业的无缝对接。三是推进产业工人培养。积极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确定14家试点单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徒430人。四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2017年全省549名安全监管干部分三期接受培训考核,全面提升了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不断解决和完善,主要是:

一是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进展不充分不平衡,从前期综合治理情况看,各地区明显好于各部门,直管领域明显好于行管领域。有的工作需要在完善机制体制、健全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因缺少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而进展缓慢。

二是受固有思维影响,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主要依赖安监部门开展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落实不细,特别是对工作交叉重叠、职能界定不明确的工作缺少积极性、主动性,甚至等靠观望、推诿扯皮,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部分从业单位对安全风险重视不够,防范意识不高,对综合治理工作不热心、不积极,将风险辨识管控等同于隐患排查治理,导致风险辨识不全面、不深入,风险管控能力差、水平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省政府安委办对201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靠责任、领会要求、强化措施,巩固前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自觉提高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将其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点和主线,不断强化履职尽责,完善机制措施,持续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巩固工作成果。要针对阶段性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相关部署落实落靠,认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特别是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要严格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并通过即将上线运行的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汇总上报,实现全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

(三)深化工作开展。治理工作任务中需要持续推进和深化提升的内容,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的各相关部门全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相关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及时上报情况。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客观反映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省政府安委办将适时向省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请召开协调会、通报会,交流推广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五)严格考核验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委办组织推动作用,研究制定对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细则,对重点职能部门和地区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约谈、通报等手段,解决工作滞后、推进不力和想不到、做不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附件:《201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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